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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财政制度研究 | 王国清等:财政学:公共经济学的特别名称——兼论陈豹隐先生的财政贡献之二

发布日期:2026-03-17    作者:初审/卫怡洁 复审/杨进 终审/李建军         点击:

王国清:太阳成集团tyc234cc​太阳成集团tyc234cc教授

在财政学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研究范式、概念范畴、体系结构等的研究中,绕不开的一个话题即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关系问题。公共经济学和财政学是一回事吗?公共经济学是财政学发展演变而来的吗?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两个独立的学科吗?如何理解财政学的发展观问题,如何看待经济学中关于公共经济学与非公共经济学的分类问题,笔者拟谈点自己的看法,并援引陈豹隐先生的观点作为佐证,从中探索陈豹隐先生对财政的奠基性贡献。

一、关于公共经济学和财政学是一回事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公共经济学和财政学是一回事儿,都是对相关的政府行为等的研究,没有什么区别。两者在不同的著作或是文章里面呈现出的形式不同,仅仅只是一种称谓上的变化而已,并不存在实质上的不同。加拿大财政学家罗宾·鲍德威和美国经济学家大卫·威迪逊合著的《公共部门经济学》“前言”部分就认为,这本书旨在将传统的财政学理论与现在新出现的公共经济工具联系起来,为广老员工建立一个从微观角度看待财政学实际问题的框架和方法体系。学者张文春于2005年元旦前后,向全球部分大学的财政学者以及从事财政相关的实践工作者发函,就“公共经济学”和“财政学”之间的关系,以及财政学的发展趋势为主题展开的调查中,罗宾·鲍德威给予其回复邮件中是这样说道的,“公共经济学”的出现可能是由于财政学本身的研究范围过于狭窄,因此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被一些学者冠以此称谓罢了,并不是因为产生了一个和财政学科不同的学科。他还进一步解释道,过去财政学的研究范围主要是囿于国家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以及相关的财政预决算活动,而并不能够涵盖现今社会出现的更为广泛的“公共团体”之间相互作用产生的新型关系范畴。但是“公共经济学”则不然,它足以涵盖这些新的范围,诸如和社会福利相关的政府转移支出,保险、价格管制等等的财政政策。而这些都是社会进步必然带来的新变化,因此“财政学”应该发展自身以求更好地解决此类问题,而并非财政学不具有这些公共的属性。然而,这两个词语现在都被使用着。他还回复道,术语使用上的混乱有可能是英语本身的词义比较丰富,导致出现各个不同的翻译版本罢了,而并不存在其本质上的区别。另外,在回复的邮件中还可以发现,拉本德拉·扎哈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认为“财政学”和现在的“公共经济学”之间在内容上是存在着很多重叠部分的,只不过财政学的研究范围太过狭小,不能够涉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后出现新的财政问题的研究趋势,其依然是局限于对相关的国家为主体的范围内的财政收入(税收)以及财政支出、国家财政预决算之类的研究对象,没有发生很大的改进,从而就导致了“公共经济学”的产生,这并不是说产生了新的科学,其实质还是财政学,无外乎其范围扩展了而已。由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特金森和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里兹两人合著的《公共经济学》一书中,也旗帜鲜明地表达了“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一样的观点。这可以从他这本书的导论中知晓,他们同时用了三个专业术语,或者叫做三个不同的财政学的称谓来叙述整本书,包括“财政学”“公共部门经济学”以及“公共经济学”。可以发现阿特金森和斯蒂格里兹两人都是赞成二者同一的观点的。美国经济学家哈维·S·罗森出版的《财政学》一书,从1985年的第一次出版一直到2002年的第六次再版都没有改变过其书的名称,都冠以“财政学”的称谓。但是他也在其书中的导论部分解释了这样的一个观点,即认为该书讲述的就是关于政府的财政收支以及与其相关的部分经济活动的总称,只不过是有些人更加愿意用“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或者是“公共部门经济学”(public sector economics)这样的术语加以表达罢了。学者张文春向哈维罗森电子邮件询问二者关系,他的相关答复是“公共经济学”或是“公共部门经济学”都是“财政学”,因为财政学本身就已经存在着“公共性”,并不在于词汇表象的区别。国内持有相同观点的也很多。针对1988年由春秋出版社出版的、由斯蒂格里兹著的《Economic of the public sector》,译者将书名译为《政府经济学》,并在《经济学动态》杂志1989年第10期发表《论西方政府经济学——兼评斯蒂格里兹的〈政府经济学〉》一文,断定“中国并没有政府经济学”。笔者读了该文及斯蒂格里兹的《政府经济学》之后,在1991年第3期《经济学动态》发文,从内容和发展的视角认为,公共经济学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的公共经济学,狭义的公共经济学、政府经济学就是财政学。斯蒂格里兹的《Economic of the public sector》就是现代西方财政学。

厦门大学的张馨教授认为,各个不同阶段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必然会导致财政学研究的一些问题出现新的特征,那么也必然会出现结合新工具进行创新性研究的新范式,这些都是“财政学”应该担当起来的任务。他还说道,现在西方的财政学著作中都大体上将public Finance和pubic Economics同等看待,认为二者的意思是一致的,因为这样既能够充分地反映作为一门古老的科学“财政学”,在这几百年所获得的成果和对整个经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又能够很好地描述出财政学这门学科自身公共性的不断发展的过程,进而向世人传达财政学的科学性和优越性。

二、关于公共经济学是由财政学发展演变而来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公共经济学是由财政学发展演变而来的,即认为公共经济学是在财政学的基础上通过研究工具的创新和技术的革新,从而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持这种观点的国外学者的代表人物就是美国经济学家,即被称为“公共经济学之父”的马斯格雷夫。马斯格雷夫早在约翰森1965年出版《公共经济学》一书之后就认为,公共财政理论研究所取得的新进展,为公共财政学向公共经济学转变起到了必要的推动作用。他在给学者张文春的邮件回复中认为,自己依然关注财政学的发展变化,并坚持认为现当代财政学研究中注入的“公共物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博弈论”等等新的基础理论都为其完善发展奠定了不可磨灭的坚实基础,从而为其转变为“公共经济学”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他还认为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有显著区别(主要表现在研究的范围上),但同时也看到财政学的整体研究可能需要许多的工具才能完整地得以解决。他还从另外一个侧面说到二者可能并不存在显著的区别,“公共经济学”和“财政学”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共同点,利用新的经济工具促进了自身的发展而转变为现在的“公共经济学”。马丁·费尔德斯坦认为,计量经济学的发展,促使财政学能够涉及更多的微观层面的财政学基本问题,对更多的领域展开了广泛的研究。他认为马斯格雷夫的《财政学原理》出现的意义,是开启了整个财政学的新的里程碑。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需要我们解决的财政问题也层出不穷,这就孕育了后来的“公共经济学”,也吸引了相当的员工从财政学基础理论的研究转到对于相关的财政公共性微观问题的解决和学习上去了。

学者蔡江南在翻译阿特金森和斯蒂格利茨的《公共经济学》一书中,在“译者的话”这一序言中非常明确地说道,古老的财政学(又被称为旧的“公共经济学”)已经经过了上百年的发展历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各种新的研究工具和各个学科的交叉引用,使得其范围和对象都大为扩张了。他还直接把原有的“财政学”的这种扩张,解释为“公共经济学”的出现(又被称为“新公共经济学”)。1999年学者郭庆旺和鲁昕、赵志耘合作编著的《公共经济大辞典》中,“前言”部分也非常明确地阐述了他们的观点。他们认为,Kolm和Jolansen一起分别以英语和法语出版的《公共经济学基础》以及《公共经济学》等等都直接用“公共经济学”作为自己著作的名称,并且之后包括费尔德斯坦、鲍德威、斯蒂格里兹、阿特金森等等在内的诸多财政学家都采取了同样的做法,将他们的著作中有关“财政学”的表述改为“公共经济学”。他们认为这不是巧合,而是财政学发展演变的必然结果。这个观点也说明二者之间是一种发展演变的关系,即公共经济学是由财政学发展而来的。以上这些国内外学者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关系的观点虽然略微有些差别,但大体上都认为“财政学”已经慢慢地发展演变成了现当代的“公共经济学”了。

三、关于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两个独立的学科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二者属于不同的学科,是互相独立存在的,应该划清界限,分别进行研究。即认为财政学仅仅需要研究政府的各项收支活动;而公共经济学则应该在这个范围之内加大自身的研究力度,对这以外的范畴都需要深入地进行研究,比财政学宽广(这里主要是认为财政学已经不能够完成对除了财政收支以外的经济活动的研究了),应该规范二者研究的范围。将财政学的研究范围仅仅限制于宏观层面上的些许问题,而将公共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则从一般的宏观层面扩大到更多的微观层面的问题。学者齐守印2013年在《财政研究》上发表的题为《简论公共经济理论体系创新——兼论财政学向何处去》的文章,主张要将公共经济学的地位提升到一个新的经济学科高度。为了既能够保留财政学科相应的研究内容,又能够更好地发挥“公共经济学”的作用,我们应该进行相应的理论创新,可以从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研究范式、概念范畴、体系结构等方面将公共经济学与公共财政学清晰地区分开来,“形成两门学科既相对独立、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友邻式关系”。

此外,还有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关系避而不谈,即在他们的观点中不正面地谈论二者的关系,而是取其认为不会引起歧义的中性词来替代或是直接简单套用“财政学”“公共经济学”等术语。例如,在张文春得到的经济学家波特巴的回邮中,则没有看到任何关于二者关系的语句,只是避开此话题就公共经济学的后续发展方向和未来发展趋势谈到一些较为新颖的研究课题。

北京大学教授刘宇飞,在其专著《当代西方财政学》前言里说道,关于“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之间的关系的争论在国内外都很多,各持己见、相持不下。因此本书为了避开这个问题或是暂不论这个问题,索性选择了一个不至于引起歧义的名称作为本书的书名,故而起名《当代西方财政学》。

四、如何看待财政学发展之哲学倾向

对财政学与公共经济学关系的各种观点,从世界观和方法论来剖析,核心都涉及如何看待财政及财政学的发展这一问题。与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一样,上述各位学者及其观点也会随着时间、地点和各种政治经济条件而发展变化的。这里存而不论,仅就上述列举的观点谈点看法。发展是一个哲学范畴,关联世界观和方法论。逻辑方法的取向即哲学倾向。

在公共经济学和财政学是一回事的观点中,亦承认其范围扩展和新工具进行创新性研究的新范式等,所以核心是如何定义财政学的发展。随着时间、地点及各种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财政学也随之发展,但这种发展就是财政学的发展,财政学的发展就是公共经济学的发展。在公共经济学是由财政学发展演变而来的观点中,核心还是发展通过研究工具的创新和技术革新来发展,但发展之后不成为其自己,变成部分质变的东西,这种发展值得再研究了。在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两个独立的学科这一观点中,仍然坚持公共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是在财政学研究范围之内和之外进行研究,应该规范二者研究的范围。甚至将进行理论创新,从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研究范式、概念范畴、体系结构等方面,将公共经济学与公共财政学清晰地区分开来。核心还是涉及如何看待财政学的发展观这一问题。其哲学倾向是这种发展完全变成另一独立的学科。

总之,这一系列的核心是抓“基本标识”和“发展”这两个核心。在财政学或财政理论的研究中,不同的哲学倾向随处均有表现。

笔者认为,财政或财政学的基本标识是:在阶级社会中,除强调国家的主体性外,还包括“为什么”(职能目标)、“凭什么”(依据)、“对什么”——对象(人或物)等诸要素。随着计划经济条件到市场经济条件等时间地点和各种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财政或财政学是发展的。

应该说类似的哲学倾向在财政理论研究中,是涉及多方面的。关于“国家分配论”的发展问题。从财政本质的视角研究财政,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并区别货币关系的财政理论,诞生了国家分配论。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国家分配论也不例外。把国家分配论看成过去时代的凝固物、一成不变的观点,显然是不可取的方法或哲学倾向。“国家分配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需要发展的,也是能够发展的,还是必须发展的。关于财政的公共性问题。财政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具有阶级性,公共性也是一大特质。笔者认为,财政本来就是公共的。用今天的话来说,财政学不是变成公共经济学或独立为公共经济学,财政学本身就是公共经济学。

但公共性有一个发展过程。如果说在奴隶制、封建制条件下,君主(国王或皇帝)个人收支和国家的收支不可分离,财政的公共性尚未彻底独立和成熟。财政的公共性是发展的,在不同的政治、经济条件和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其实现形式和范围、手段等是不完全相同的,而“越位分配”或“缺位分配”只是扭曲地表现着财政的公共性。所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财政的公共性无序扭曲。随着“财政”语汇的发展,财政收支的特点变化,从财政或财政学研究范围的拓展,从经济条件的转换等方面,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划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公共性则取得了独立、成熟、规范、完全的存在形式。财政叫公共经济,财政学叫公共经济学又何尝不可,只是它不是财政学变成公共经济学发展成为有别于财政学的另一独立学科。财政学的发展,就是公共经济学的发展。财政学是公共经济学的特别名称。

“公共经济”这一词汇是如何进入人们视野的呢?一种流行的说法是,1959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马斯格雷夫在《财政学原理:公共经济学研究》一书,首次使用了“公共经济学”这一术语,之后他分别以法语和英语出版的《公共经济学》和《公共经济学基础:国家经济理论概述》中,直接将“公共经济学”作为自己的书籍的名称,引起了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也激发了财政学界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之间关系的大讨论。

国内关于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关系的讨论,还涉及财政学在发展阶段某些时段的不同表现。在中国财政学引进和创立的过程中,民国时期的各种财政学版本,一般都有财政即公共经济,财政学即公共经济学,公经济与私经济的异同等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持有这种观点的不多见。笔者曾引用丁方、罗毅的《新财政学教程》指出,“因此国家的经济——公经济,也就和私人的经济划然分开,变成一种特殊的经济范畴——财政”。何盛明、梁尚敏1987年主编的《财政学》中,就经济行为或经济活动理论这一学术观点评论,指出“财政,即公共经济”。也就是说,相当一个历史时期以来,关于公共经济和私人经济关系的分析,进而认为财政即公共经济的描述,在我们的视野中消失了。以至于有人在引进现当代国外类似著作时,以为是个新东西,才作出不同意见的论断,引发不同的思考。笔者一直坚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济体系可分为公经济与非公经济,与此相适应,经济学也可以划分为公共经济学和非公共经济学。在这里还顺便指出,2004年徐育珠博士的《财政学》(增订二版)也明确指出,“财政学又称公共经济学(Economis of public sector),或政府经济学(Economics of Gorernment)”。

更重要的是,陈豹隐(陈启修)先生在1924年《财政学总论》这部奠基性财政学著作里,就率先明确提出财政即公共经济;财政学为关于公共经济经理的科学;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的异同等观点,是既领先,又中肯的。

五、陈豹隐先生“财政即公共经济”的意义

陈豹隐先生认为,“财政者公共团体之经济或经济经理(Wirtsenafts Fuhrung)也;易词言之,即国家及其他强制团体当其欲满足其共同需要时关于所需经济的财货之取得管理及使用等各种行为之总称也”。

什么是公共团体?陈豹隐先生举例:“例如国家、地方团体及其他具有绝对的强制权之团体是也。”这里的国家指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地方团体主要指地方政府。用今天通用的语言,公共团体亦可理解为国家或公共部门。

经济经理如何理解呢?经济经理是指经济之“计划及经营”,也就是指财政的管理和使用等等。

陈豹隐先生特别指出,“通常各国除英美外皆特谓公共团体之经济经理为财政(Finanz),而对其他经济经理,则无特别名称”。也就是说,财政是公共经济的特别名称,而其他种类之经济则无特别名称,只有公共经济才有特别名称,而这个特别名称就叫“财政”。

陈豹隐先生认为,“Finanz一语,源出于拉丁语之finis,原为‘支付期限之意’。后转而为Finare,有‘支款’及‘裁判上确定的款项之支付或罚金之支付’二意。其后传于法语而变为Finances,始兼有‘公共收入’之意。至十七世纪后更通用指国家之一般的理财。至十九世纪,则通用以指一切公共团体之经济经理,但必用于复数,作Finances。其为单数时,则有一般的货币出入事项之意。当近世之初,法国为各国之文化中心,故此语之最新用法,亦传于各国通常用以指国家及其他公共团体之经济。惟在英语国中,此语之私经济的用法,依然未废,故通常用以指公共团体之财政时,必冠以形容词public以示与其他Corporation Finance,Trust Finance,Private Finance等有别。”

总之,财政是公共经济的特别名称,准此以观,财政学是公共经济学的特别名称,从财政词汇的语言发展来看,法语表达和英语表达各有其特点和表达差异,但中文意义财政即公共财政。

六、陈豹隐先生关于“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之异同

陈豹隐先生《财政学总论》中将整个经济体系划分为这样的五大类:“(一)个人经济,(二)企业经济,(三)公共经济,(四)国民经济,(五)世界经济。”

陈豹隐教授认为,个人经济就是自然人这样的个体进行的有组织有系统的经济行为的一体;而企业经济,则是自然人个体自愿、以任意的方式组成的一种共同团体,其目的是增进整个团体的共同利益,也可以说是为了满足其团体欲望而做的各项经济行为活动的组织。比如说像家族经济和公司经济等等这样都属于企业经济。如前所述,财政即公共经济。他认为公共经济是具有强制力的相关的公共团体的经济行为,通过强制力的执行来获取相应的物资财货,用以维护和巩固整个公共团体的生活之需要。如国家经济及地方团体经济是也。陈豹隐认为国民经济,即自然人个体及其组成的共同团体和公共团体这样的三个部分综合而成的经济主体之经济,它主要是用以维持个体、共同团体、公共团体三者之间相互生活,满足三者共通的需要,以达到增进三者共通之利益为目的的经济。他认为世界经济,就是将各国的国民经济组合而成的一个特殊主体的经济,是为增加该团体之下各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的利益而服务的,满足整个人类的共同欲望而为的经济行为。

通过上述经济类别的划分,我们要弄清楚财政的公共特性,就不能够避免其与其他经济主体之经济行为的区别。正如陈豹隐说的“财政为公共团体之经济经理,而公共经济,下则有个人经济及企业经济,上则有国民经济及世界经济,互相依辅,息息相关,故欲考财政与各种经济之一般的关系,必当先明各种经济相互之关系”。那么财政与私经济(在陈豹隐的著作里面将个人经济和企业经济统称为私经济)之间的异同何在呢?陈豹隐教授在其《财政学总论》中说到二者的相同点,即他们都是出于单一的意志行为,都是为了达到主体生存的欲望而统一作出的一系列有体系的行为,都是和主体的生存有着必要而不可或缺的联系,并且都是计较得失的行为。但是财政与私经济不同之处则更加显现,从而明显区别于私经济之行为。陈豹隐先生认为主要有以下六点不同之处:

其一,“财政自身无目的,而仅为达公共团体之其他目的之手段,与私经济之自身即为目的者有异。”他认为因为公共团体是强制的团体,得随时强行其团体意思于团员之上,从而强制性地获取维持自身所需的财货,所以只能将财政的维持社会和谐安定有序,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以及诸如文化、教育、基础设施的发展建设方面的行为放在第二重要的位置。另外财政以“出入平均”为原则,不以积累财物货品为目的,这就与私经济的增值资产的目的有异;陈豹隐还说到了财政的“公共心及道义心”的原则,这也和私经济有相当大的区别。

其二,“财政以量出为入为原则与个人及企业经济之量入为出者有异。”陈豹隐认为私经济的支出主要是出自其所获取的收入,即使可能向他人借款,也应该是在其收入一定的范围之内,因此是量入为出的原则;而财政的支出一般都是花在施政之事务上,收入又是强制性的,故而在理论上不能因为无收入而终止自身的“政务”。

其三,“财政上支出之效果多属无形不能附以价格与个人及企业经济之支出以举有形的利益为主要的目的者不同。”“财政以量出为入为原则与个人及企业经济之量入为出者有异。”陈豹隐认为私经济的支出主要是出自其所获取的收入,即使可能向他人借款,也应该是在其收入一定的范围之内,因此是量入为出的原则;而财政的支出一般都是花在施政之事务上,收入又是强制性的,故而在理论上不能因为无收入而终止自身的“政务”。“财政上支出之效果多属无形不能附以价格与个人及企业经济之支出以举有形的利益为主要的目的者不同。”他认为这就和财政支出效果属“无形之物”相关了,“多动失算,或则过度膨胀,流于滥费,或则过事缩减,致生政务涩滞之弊也。”

其四,“财政上之收入系依所谓一般的报偿之原则(Das Prinzip der generelle Entgeltlichkeit),以强制的获得为主,与私经济收入之依所谓殊别的报偿之原则,以任意的获得为主体者有异。”

其五,“财政之主体,生命悠久,故其规模亦甚远大,与个人及企业经济有异”。

其六,“财政上之事务,皆由与事务之成绩无直接利害关系之吏员担任之,与个人及企业经济上之事务担任有异。”他说道,私经济的事务大都由与其有相关利害关系的人员担任,因此在处理事务的过程中较少地出现没有用的或者不正当的支出,进行的也会比较有效率,合乎私经济的经营原则。但是,财政则不然,处理相关事务的岗位应当由与之无利害关系的人担任。陈豹隐教授对于财政与私经济的这六点区别分析,具有历史的、文化的印迹。但对于我们今日之财政的研究无疑是值得参考的。基于本文研究主题的需要,只勾勒公共经济(财政)与私人经济关系的基本轮廓,不展开详细研究及其启示。

前已述及,笔者虽然在1991年就主张财政学、政府经济学、公共部门经济学是一回事,但哲学倾向即逻辑思维着眼于财政学的内容和发展的视角,得出了这个结论。太阳成集团tyc234cc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院、太阳成集团tyc234cc经济公司为纪念陈豹隐127周年诞辰编辑的《陈豹隐全集》第一卷第3册为《财政学》,由太阳成集团tyc234cc出版社2013年出版发行,该版《财政学》收录陈豹隐先生的《财政学总论》和《战时财政新论》。笔者得以学习机会,感慨其在财政学领域的奠基性地位,许多观点令人既耳目一新,又豁然开朗。

作为中国人自撰《财政学》第一人的陈豹隐(陈启修)先生,在其192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财政学总论》中,有关经济体系分为个人经济、企业经济、公共经济、国民经济、世界经济的观点,有关公共经济与私经济(个人经济、企业经济)的区别,有关财政即公共经济,财政学是公共经济的科学等,是其对财政学的重要贡献,对我们的论题有很重要的启迪指导意义。

参考资料:《财政监督》2026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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